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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4-10-23   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现场

党委书记李建华在会上讲话

    (本网讯) 1023上午,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在办公楼一会议室进行了2014年下学期第一次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成员、各二级学院党务负责人、直属支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建华主持。

    会上,参学人员共同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全文,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副校长汤放华通报了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党委书记李建华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20141月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获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为推动全校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加固了思想基础、夯实了制度基础;也为我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他希望大家要继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落实方案的落实取得实际成效;要总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做法,重视活动成果总结推广工作;要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从严治党落实到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针对《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李建华认为,公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创新的积极探索实践,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建华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必须明确党委在学校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其次,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成员按照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防止推诿和扯皮。

最后,李建华还就进一步严肃中心组学习纪律,搞好中心组学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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